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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】智公和尚铭(清•楚元士)

  • 楚扬
  • 2019年7月29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万法之根,众妙之门。仁师浔力,余旨曰真。

闻道虽幕,何嫌于钝。行年四十,负贩湖滨。

皈依大道,岁几五旬。身浮无动,语无虚文。

韬光剑锷,二十余春。精透石壁,香生连炬。

心印莲花,刊布于世。敬重圣迹,只字不遗。

一团真意,绳绳不已。独辟蚕业,得其妙蒂。

空而不渺,实而无迹。回首西顾,圆彻之极。

灵山在前,浮屠九级。永镇河岳,炳耀太虚。


楚元士:河南宜阳人,字长人,清雍正元年(1724)癸卯科举人。拣选知县,撰宜阳县志并作序(清乾隆十二年版)。雍正七年(1729)己酉科、雍正十三年(1735 )乙卯科湖广、山东同考试官。乾隆十九年(1754)任广东兴宁知县。据《新丰县志》记载:“长宁县,明隆庆三年析河源、翁源、英德三县地而立县,民国三年改名新丰县。”“乾隆二十一年 (1756),知县楚元士重修《长宁县志》。”乾隆《宜阳县志》收入其《增修城隍庙寝楼记》,《灵山寺志》收入其《智公和尚铭》。


载河南省宜阳县《灵山寺志》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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