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转载】公正廉能的楚汝聪庭长
- 楚扬
- 2019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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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台湾)司法改革高喊已逾十余年,惜越改越糟!……为何司法风气败坏如此呢,主因许多“孔雀法官”“凤凰庭长”优退太早!他们的楷模及善行又不愿曝光,立为标竿!不愿沽名钓誉!若有“楚大炮”“楚青天”美誉的台中高分院庭长楚汝聪,同为乡亲好友的流亡学生,在“中原文献”乡季刊上发表其趣闻雅事,不但不为之心喜,反去函“来函照登”,特别注明非出他授意。君子不语绝非国家之福!
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楚汝聪庭长,河南省宜阳县人,其父当时担任宜阳县议会议长。民国三十七年他正在省立洛阳中学高中部读书,三月间……随学校流亡江南。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下旬,……撤退来台,考入台湾警察学校警员班,毕业后在服务期间,乃孜孜于自修研读法律书籍,考取普考法院书记官,在台南地方法院与台南高分院服务。在职期间,苦读法律不辍,于民国四十八年考取全国性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,旋入司法官训练所受训,毕业后经司法院任命为:嘉义地检处检察官。因服务绩优,调屏东地方法院民庭推事,经数年磨练,调升云林地方法院庭长。因办案绩效良好,又调升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推事,后又累功升任台中高分院简任庭长,以迄退休。
楚庭长,天资聪颖,个性刚正,反应极为灵敏。记得,我在省立南投高中执教,民国五十七年,考取台湾省县市教育局督学课长班第一期,受训结业后,分发嘉义县政府教育局任课长。一次在校长会议中与一位中埔乡国小校长闲聊,他在校长任内,被人诬告,案经楚检察官侦办,楚刚自法官训练所毕业,分发嘉义地检署检察官,年轻有为,有理想有抱负,对案情侦办明快、判案正确,清廉自持,使复杂控案,真相大白,最后还当事人清白,使人心服口服,在嘉义地区传为美谈,一时有楚青天之称。多年后该校长谈及此事,仍心怀感念不已。余时任教育局课长听后亦深为同乡与老同学感到光荣与骄傲,为河南同乡们争光啊!
尔后,在云林地院庭长任内与台中高分院庭长任内,不知遇到多少难度极高的大案,均经楚庭长明快判决,他文思敏捷,接案后决不拖泥带水,故案子到楚庭长手中,判案明确,故每年办案绩效一流,可说是法界奇才。
楚庭长国学造诣极深,文思敏捷,并写的一手好毛笔字,画的一手好画,不管国画中的竹子花卉,画的唯妙唯肖。尤其在退休后,享受法官终身优遇,闲暇以书法绘画以自娱。笔者一次在他家内书房中,亲眼目睹成卷作品,余建议他:“何不举行个人书画展。”楚回答:“退休生活,不求名不求利,以书画自娱,举行个人书画展,也没有必要。”
余虽移民美国洛杉矶,但每次返台,必与之通电话联系,以叙情怀,多年如一,亦余无所不谈的挚友也。
此文发表于2011年7月11日,转帖时有删节
附:有关楚汝聪的记载
洛阳地情网:历史上的今天 2005年12月21日,台湾司法界知名人士、台湾“高等法院”台中市法庭原庭长楚汝聪首次返乡省亲祭祖。楚先生受到了县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金鹏华,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长乔健等县领导的接见。(宜阳年鉴2006)
《李敖大传》八十四节:“经过激烈的辩论后,审判长楚汝聪宣布李敖胜诉,并以十二页的文字详细说明了胜诉的理由。”
李敖:《闹衙纪》:“案子又上诉到最高法院,法官杨秉钺、罗建群、萧亨国、苏茂秋、许朝雄做了守法的判决,又发回来了。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楚汝聪、陈有全、施茂林审理,我仍代(母亲)张桂贞出庭。看我讲得头头是道,并当庭作弄证人鞠金蕾(鞠金蕾这时已由军事检察官退下来做律师了,皮一脱下来,人也变成好人了,他事先特别拜托我的律师张仁宁向我致意,表示怕我云云),法官们为之动容。退庭时,听到审判长楚汝聪走出门时大声赞叹,我知道我赢定了。最后,法官楚汝聪、陈有全、施茂林以洋洋洒洒十二页的判决书详述了张桂贞应该胜诉的理由。”
岳中兴 陈志彬:“(台湾)许多民众都痛骂‘司法已死’,许多法官、检察官贪墨成风!可是司法界仍有许多佼佼者,如刚正不阿的台中高分院前审判长有‘司法巨炮’美誉的庭长楚汝聪,前新竹地检署检察官高新武,被大毒枭黄上丰唆使小弟连开十二枪的检察官张金涂,澎湖地检署前检察官简志祥等人,他们的义行令司法正义发光发热!” (发表时间:2010年5月4日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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